2011年后将会滑落2%以下。
纽约今天作为世界金融中心,区别于当初伦敦金融中心最大的地方,就在于在股权交易方面有了全新、更深、更广的发展。正因为资本市场交易的这种基本特点,为资产定价、为证券定价而提供了很多的想象空间,确确实实也为某一些人去造假、去欺诈,提供了很多的想象空间。

从1776年宣布独立到1788年美国宪法通过成立新的联邦政府,连续十几年美国政府的收入甚至都没有办法偿还债务。这样的制度安排,可以把社会上千千万万个普通人,无论有钱或者没钱的人的资金汇总起来,企业的管理层,管理团队可以相当自由地去支配、去使用,去管理。现在,不管是新公司上市,还是大公司要并购、扩张的时候,甚至于有创业理念的年轻人要找创业资本时,基本上都离不开以纽约为大本营的这样的方方面面的股权投资公司、股权投资银行,都是不能不依赖以纽约为基础的这些方方面面的股权市场的支持。进入 陈志武 的专栏 进入专题: 纽约 。另一方面就是必须要有非常靠得住的保护契约权益、财产权的法制架构。
但在200多年历史上美国政府总是很穷的事实,并没有妨碍美国社会、美国民间越来越富有,而且世人公认,因为民间的生活和非物质的精神领域获得了充分发展,从1900年以后,美国经济是世界上最强大的,美国的企业、资本市场也是整个世界中间最强大的,直到今天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这些方面可以与美国平起平坐。现在美国最大的电话公司就是1891年左右创办的,然后在1895年左右上市,通用电器(GE)也是在1890年左右在纽约上市的。总的来看,在我国工业化、城市化的进程中,土地财政曾经发挥过重要的、积极的作用。
后来,中央采取许多措施,大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,但总的趋势并未根本改变。为此必须防止单纯财政观点,因为片面追求政府地租收入最大化,可能会侵蚀企业的正常利润,反而不利于理顺经济关系。例如,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错位问题。这十几年,我国的城市建设突飞猛进,其奥秘就在各城市政府通过经营土地,积聚了大量建设资金。
本世纪初,就有财政专家研究提出,当时我国政府的各种收入加起来,已占GDP的30%以上,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。以上改革建议,涉及许多重大理论和法律、政策问题,有必要开展深入的研究与讨论。

在这过程中,少数干部财大气粗,挥金如土,为所欲为,败坏了党风、政风。政府土地金融的融资额,已远远高于土地财政的收入,这也是促使城市土地扩张,征占农民集体土地的机制。什么是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包含二部分。越是经济发达的城市,把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的阻力越大。
当时的讨论,并未就这个问题达成共识。第三,在肯定城市建设成绩的同时,也不能忽视资源、资金的严重浪费。同时,成立国有土地公司等经济组织,把需要经营的国有土地交给他们参与市场运作,或转让,或出租,或联营,或入股,负保值增值的责任,并向国家财政上缴土地收益。由于缺乏监督制约机制,不少公款通过各种渠道,转化为个人的灰色收入,更为贪污腐败分子,提供了方便。
房地产业的情况有些特殊,开发商在出售住房的同时,把对土地使用权的负债也转移出去了,甚至还可能从中大赚一笔,但接手这笔负债的不是企业,而是消费者。按有关制度规定,企业可以把剩余年期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,使负债得以清偿,甚至可以从中获利。

又例如,征地制度改革和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问题。因此,严格说来,政府的土地融资活动,大多都属于违法活动。
至于因此可能产生的地产泡沫等问题,可以运用税收等手段加以控制。不妨进一步解放思想,允许城市的经营性项目,使用集体建设用地,即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城市土地市场。相关的地租(地价)收入,可以保障已变为市民的农民的长远生计,还可以发挥对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。(作者: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本文发表于2010年9月2日) 进入专题: 土地财政 。但是,这不过是负债在企业之间的转移,转移的结果,负债的规模还可能被放大。香港的经验,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,并不是个案,而是具有普遍性。
不少人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角度,主张土地有偿使用,他们侧重强调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。显然,要维持这个循环,就必须不断地出让土地,否则就要中断循环。
例如在土地资源稀缺的荷兰,不仅土地用途管制十分严格,而且规定任何土地交易,政府都可以优先购买。以上二部分收入有内在的联系,政府出让土地获得非税收入出让金,企业特别是房地产企业得到土地搞开发,又可以增加政府的房地产税和建筑税。
欠账总是要还的,现在恐怕到了该还账的时候了。凡市场经济发达国家,各类透支活动极其活跃。
一是与土地有关的税收,如耕地占用税、房地产和建筑业等的营业税、土地增值税,等等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,大约在20世纪末期,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建立起来,土地财政也逐步形成,政府经营土地的弊端才越来越显现出来。还有一个严重后果是,大量资源集中用于城市,使中央关于工业反哺农业,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方针,难以切实执行,全国城乡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,不仅没有缩小,反而更加扩大了。虽然是采取了市场运作的方式,但本质上是国家行为,因而有很强的政策性。
目前地方政府重点征收的是房地产税和建筑税,高的已达地方税收收入的百分之三、四十。但为了防止这些公司重蹈过去的复辙,片面追求土地收益最大化,不宜以收益多少为主要考核指标。
我国与西方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,有很大的不同,西方国家主要是政府调控企业和个人,而我国则更多是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。今后,应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,让土地财政逐步退隐历史舞台。
国有土地公司经营土地,其实是代表国家向用地者收取地租。土地财政的实质 土地出让金是若干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,实际上是政府向企业一次性收取若干年的地租。
此外,科学发展观提出多年了,但干部考核标准和选拔办法,仍未根本改变,也是导致干部片面追求土地财政的重要内因。这些经济组织作为市场主体,按照统一的市场规则,接受政府的调控和监管。把这个作为政府的职责,客观上使各级城市政府成了市场竞争的主体,这是土地财政形成的主要制度基础。显然,这将是一个较长时期的过渡过程。
但也有人认为,实行土地有偿使用,主要是为了发挥地租的调节作用,理顺经济关系。这个问题不解决,单纯改革征地制度,一是恐怕很难改得彻底,二是即使是不彻底的改革措施,落实起来也会阻力重重。
土地财政的未来走势 我国的土地出让制,主要是借鉴香港的土地批租制。参照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,可以考虑成立类似国资委那样的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,作为政府机构,专门负责组织领导经营国有土地方面的工作。
城市经济飞速发展,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,带动了周边农村经济的转型与发展,吸引了大量落后地区的农民进城务工,这都是不容否定的正面效应。而地租是对企业当年利润的扣除,属于社会一次分配范畴。 |